【封閉維園】保安局提醒勿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挑戰法律會果斷行動
政治
發布時間: 2021/06/04 16:10
今日是六四事件32周年,支聯會早前申請在維園舉行集會但被拒。保安局發聲明指,警方已引用《公安條例》封閉維園,禁止公眾人士進入,強調市民必須遵守,否則違法;任何人嘗試挑戰法律,包括《公安條例》、港區國安法等,警方會採取果斷行動,嚴肅依法處理。
保安局發言人表示,任何人未經准許,明知而進入或逗留禁止其進入的公眾地方,即屬犯罪,最高可處監禁12個月。
發言人又提到,警方已禁止有團體,在維園舉行集會,而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在聆訊後,亦決定維持警方的決定,強調該集會屬未經批准集結,參與未經批准集結,最高可判處監禁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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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宛彤